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1.配伍禁忌: 在复方配伍中,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。《神农本草经》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“相恶”和“相反”。据《蜀本草》统计,《本经》所载药物中,相恶的有六十种,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。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,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。金元时期概括为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,并编成歌诀,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。
十八反药歌诀
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萎贝蔹笈攻乌。
藻戟遂芫俱战草,诸参辛芍叛藜芦。
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萎、半夏、白蔹、白及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。
十九畏药歌诀
硫黄原是火中精,朴硝一见便相争。
水银莫与砒霜见,狼毒最怕密陀僧。
巴豆性烈最为上,偏与牵牛不顺情。
丁香莫与郁金见,牙硝难合京三棱。
川乌草乌不顺犀,人参最怕五灵脂。
官桂善能调冷气,若逢石脂便相欺。
硫黄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
2.妊娠用药禁忌:
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,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。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,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。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,或药性猛烈的药物,如巴豆、牵牛、大戟、斑蝥、商陆、麝香、三棱、莪术、水蛭、虻虫等;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、行气破滞,以及辛热等药物,如桃仁、红花、大黄、枳实、附子、干姜、肉桂等。凡禁用的药物,绝对不能使用;慎用的药物,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,斟情使用。但没有特殊必要时,应尽量避免,以防发生事故。
妊娠用药禁忌歌诀
螈斑水蛭与虻虫, 乌头附子及天雄,
野葛水银暨巴豆, 牛膝薏苡并蜈蚣,
棱莪赭石芫花麝, 大戟蝉蜕黄雌雄,
砒石硝黄牡丹桂, 槐花牵牛皂角同,
半夏南星兼通草, 瞿麦干姜桃木通,
硇砂干漆鳖爪甲, 地胆茅根与蔗虫。
3.服药时的饮食禁忌:


怕怕哟
当初俺外公听了别人的话,改成了现在的名字,说是十八岁后平平顺顺。希望居士也能从此平平顺顺
想起来背上还有点发紧哟
草药似能观形辩质,如:"中空能利水,骨圆退肿红;枝方能除风,......."还有一句不记得了,请告知,并分别举例说明一下,好吧?
中医呢,我也是半瓶子醋,不过您问不倒我,因为我身边守着一位行医40年的老中医呢!如果面对面的单挑,那我肯定会心虚的。
一会儿我另发一篇文字,解释您的问题。